114學年度第1學期復學生報到通知
一、 114學年度第1學期申請復學時間:即日起至114年6月30日(一)止。請電洽:07-5525887分機轉290註冊組。
二、 報到時間:復學生請於114年6月30日(一)上午10點前至教務處註冊組櫃檯辦理報到暨選課等事宜。
三、 依據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辦法第19條規定略以: 第一次休學學生,未於期限內辦理復學、轉學或放棄學籍者,視為申請第二次休學;第二次休學學生未於期限內辦理復學、轉學或放棄學籍者,學校應廢止其學籍。 (因休學期滿未復學而廢止學籍者,不再另行通知)
四、 學雜費等補助,同1學期以補助1次為限;復學之學生 ,已領過學雜費補助者,不重複補助。
二、 報到時間:復學生請於114年6月30日(一)上午10點前至教務處註冊組櫃檯辦理報到暨選課等事宜。
三、 依據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辦法第19條規定略以: 第一次休學學生,未於期限內辦理復學、轉學或放棄學籍者,視為申請第二次休學;第二次休學學生未於期限內辦理復學、轉學或放棄學籍者,學校應廢止其學籍。 (因休學期滿未復學而廢止學籍者,不再另行通知)
四、 學雜費等補助,同1學期以補助1次為限;復學之學生 ,已領過學雜費補助者,不重複補助。